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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玩具厂使用有毒物质致工人中毒被查处
时间:2023-06-14 17:56 点击次数:108

  近日,市职防所接诊1例主诉“头疼、无力、恶心”的患者,患者自述在龙湖区某小型玩具厂从事装配工作,接触“白电油”半年,近日出现不适症状。经市卫健局和市职防所等部门的调查,患者所工作的玩具厂作业场所有害化学品超标,该玩具厂现已被责令停产整改。

  据了解,经对该患者从工厂带来的“白电油”黏胶剂样品进行模拟采样及定性检测,确认其挥发物主要成分为“1,2-二氯乙烷”。综合患者症状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以往经验分析,市职防所怀疑该劳动者的症状原因可能与工作中接触1,2-二氯乙烷有关。考虑到近年我市小型或家庭作坊式的玩具企业曾发生多宗1,2-二氯乙烷中毒事件,市职防所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并建议组织对劳动者所在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防止发生严重中毒事件。

  市卫生健康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4月20日上午,市卫生健康局与市职防所、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和新津街道卫生监督人员联合对龙湖区某玩具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玩具厂使用原料含有有毒物质1,2-二氯乙烷,该厂未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申报,作业现场未开启通风设备,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现场采样检测,该玩具厂作业场所空气中1,2-二氯乙烷短时间接触浓度为超标13.4-57.2倍,时间加强平均浓度超标13.4倍。对此,市卫生健康局责令该玩具厂立即停止现场生产,并认真落实整改,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妥善安排疑似中毒患者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交由龙湖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处理。

  下来,市卫生健康局将通知各有关医院加强对职业性1,2-二氯乙烷中毒病例的监测、报告;要求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对使用有机溶剂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和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小型和家庭作坊式玩具企业的管理,严防发生职业中毒事件;逐步建立、完善市、区(县)、街道镇职业中毒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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