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快速溶剂萃取仪、傅立叶红外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7] 246号二、招标项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快速溶剂萃取仪、傅立叶红外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二、招标项目:快速溶剂萃取仪、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项目(各一台,详见采购文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7年11月13日起至2007年11月2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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