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盐碱地)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线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3.项目名称:山西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盐碱地)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批);
7.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二包,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一包或多包的投标,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1)上述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质保期等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和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
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
9.交货地点:(1)室内仪器设备: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81 号,山西农业大学生态环境产业技术研究院。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投标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新晋祠路496号万科公园大道B3座1718、17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