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CO、CO2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3-07-26 20:36 点击次数:121

  瑶溪街道六项参数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省控站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五参数、监测站房、系统集成、网络安全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至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

  地点(网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室,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启。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①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②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③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跟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8 门徒娱乐注册 TXT地图 HTML地图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