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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化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3-07-16 11:26 点击次数:96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铜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0,452,256股(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铜化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除铜化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34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铜化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铜化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铜化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其认购价格同意根据发行人按上述具体定价原则确定认购价格后,按前述认购价格予以认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情形,则铜化集团认购价格不低于上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六)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6,48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文件的要求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依法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发行对象中,铜化集团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亦无实际控制人,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十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主要生产磷复肥及精细化工产品,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该行业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为密切。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所在的上下游,如采矿业、石油化工行业、农业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际整体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下游需求出现下滑或者波动、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磷矿石、硫磺、原料煤等大宗商品,易受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影响。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供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而公司产品价格不能及时做出调整,将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磷化工行业特点,公司磷矿石、煤炭等原材料采购成本较高且需要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以及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40%、69.16%和72.59%,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报告

  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59、0.75和0.92,速动比率分别为0.35、0.39和0.60,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同时,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的偿债压力处于较高水平。

  未来,为了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仍将加大厂房、设备等方面资金投入,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补充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引致的资金需求,或者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信贷紧缩,导致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将可能出现偿债风险,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72%、14.98%和11.02%,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主要系受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下游市场供求结构影响,引发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波动所致。未来,如果公司主要产品出现市场需求减少、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者产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等情形,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盈利能力下降等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上述项目建设达产后,公司精制磷酸产能将大幅提升。近年来,终端新能源汽车行业、储能行业高速发展,带动磷酸铁及其相关原材料产业链的快速增长。广阔的市场空间、持续性的增长预期,一方面吸引众多磷化工生产企业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吸引较多新增投资者加入竞争。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或储能行业等终端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或行业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而主要磷化工企业产能扩张过快,行业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风险,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路线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的市场风险,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5.49%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铜化集团仍处于控股地位。2019年,铜化集团因实施“国企混改”,引入投资方安徽创谷。截至报告期末,安徽创谷通过直接持有32.34%的股权以及与安徽鹤源之间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铜化集团55.41%的表决权比例,成为铜化集团的控股股东;鉴于安徽创谷无实际控制人,导致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亦无实际控制人。

  由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如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上层股东的控制结构发生变化,亦或者安徽创谷与安徽鹤源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本次发行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如因经济环境变化、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导致询价过程无有效申购报价或认购不足等情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面临无法全额募足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监管要求 .............. 7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07

  五、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08

  磷 指 一种化学元素,是生物体遗传物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黄磷、红磷、黑磷三种异构体

  五氧化二磷/P2O5 指 也称磷酸酐,由磷在氧气中燃烧生成,为白色无定形粉末或六方晶体,能溶于水,放出大量的热,先生成偏磷酸、焦磷酸等,最终变成磷酸。是制取高纯度磷酸、磷酸盐、磷化物及磷酸酯的母体原料。常用五氧化二磷来代表磷矿石及磷化工产品的含量,换算方便,便于工业以及实验室计算

  磷酸 指 一种常见的无机酸,是中强酸,根据浓度不同分为纯磷酸、工业级磷酸、食品级磷酸等;根据制作工艺分为热法磷酸和湿法磷酸

  湿法磷酸 指 用硫酸、硝酸或盐酸分解磷矿制得的磷酸统称为湿法磷酸,而用硫酸分解磷矿制得的磷酸的方法是湿法磷酸生产中最基本的方法。湿法磷酸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无水物法、半水法、二水法及半水-二水法等

  热法磷酸 指 以黄磷为原料,经氧化,水化等反应而制取的磷酸称为热法磷酸。根据不同的温度下的五氧化二磷不同的水合反应,可得到正磷酸(简称为磷酸)、焦磷酸与偏磷酸等

  湿法净化磷酸/精制磷酸/PPA 指 以湿法磷酸为原料,经过净化工艺去除大部份杂质,达到工业级、电子级及食品级标准的磷酸

  磷酸一铵(MAP) 指 又称为磷酸二氢铵,化学式为NH4H2PO4,白色晶体,粉状或颗粒物;根据纯净度区别,可分为工业级磷酸一铵、肥料级磷酸一铵

  磷酸二铵(DAP) 指 又称为磷酸氢二铵,化学式为(NH4)2HPO4,白色晶体,粉状或颗粒物,常用于肥料,是一种氮磷二元复合肥

  工业级磷酸一铵 指 新能源材料领域,可作为新能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前驱体磷酸铁的重要原料之一;消防领域,可作为优质灭火剂;在农业领域,可作为高端水溶肥

  尿素 指 由碳、氮、氧、氢组成的有机化合物,是一种白色晶体,通常用作肥料

  复合肥 指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大量元素的化学肥料,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状好等优点,对于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物的高 产稳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复合肥肥效长,宜做基肥,通常指NPK复合肥

  磷酸铁 指 又名磷酸高铁、正磷酸铁,主要用于制造磷酸铁锂电池材料、催化剂及陶瓷等

  阻燃剂 指 一种能够赋予易燃聚合物难燃性的功能性助剂,主要是针对高分子材料的阻燃设计的,按使用方法分为添加型阻燃剂和反应型阻燃剂

  基肥 指 作物播种或定植前、多年生作物在生长季末或生长季初,结合土壤耕作所施用的肥料

  水溶肥 指 能够完全溶解于水的含氮、磷、钾、钙、镁、微量元素、氨基酸、腐植酸、海藻酸等复合型肥料

  控释肥 指 能减缓或控制养分释放速度的新型肥料,通过包膜、包裹、添加抑制剂等方式,使肥料的分解、释放时间延长,有利于提高肥料养分的利用率,从而达到延长肥料有效期、促进农业增产的目的

  折纯 指 化肥养分以N、P2O5、K2O质量百分数折算加总,氮肥折100%氮(N),磷肥折100%五氧化二磷(P2O5),钾肥折100%氧化钾(K2O),如磷酸二铵100公斤,含量氮18%,磷(P2O5计)46%,折纯就是氮18公斤,磷46公斤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报告期末,铜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971,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9%,为公司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 化肥、农资(除危险品)、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及颜料产品生产与销售,矿山采选及矿产品销售,对化工行业投资、咨询,化工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铜化集团完成国资混改,引入投资方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谷”),增资完成后,铜化集团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安徽创谷,鉴于安徽创谷并无实际控制人,因此铜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由铜陵市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为深化铜陵国资国企改革,促进铜化集团的进一步发展,经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铜政秘(2018)70号)批准同意,铜化集团于2018年起通过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方式,公开征集引入一名投资者,对铜化集团进行增资扩股。

  在挂牌期满日前,安徽创谷向铜化集团递交了投资申请,并于2019年8月22日与铜化集团及铜化集团原股东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安徽鹤柏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鹤柏年”)、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省投”)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安徽创谷认购铜化集团新增注册资本60,000万元。

  2019年9月26日,铜化集团收到铜陵市国资委转发的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9]431号),鉴于铜陵市政府《关于铜化集团增资方与原股东一致行动意见的函》(秘函[2019]148号)明确“同意放弃对铜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六国化工、安纳达等两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铜化集团所持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间接转让。2019年10月11日,铜化集团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增资完成后,安徽创谷持有铜化集团32.34%股权,同时,因安徽创谷与安徽鹤柏年于2019年8月15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1,根据协议约定,在安徽创谷成为铜化集团股东之日起,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先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按照一致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如经协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多数决定的原则做出一致行动的意见,由于安徽创谷持有铜化集团股权比例大于安徽鹤柏年持有的铜化集团股权比例,因此,安徽创谷成为铜化集团的控股股东。

  ①安徽创谷受铜陵中安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基金”)实际控制

  根据安徽创谷公司章程,股东会是其权力机构,决定安徽创谷的重大事项,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安徽创谷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安徽创谷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余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铜陵中安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安徽创谷86.83%的出资份额,为安徽创谷的控股股东,故中安基金能够实际控制安徽创谷。

  1 2020年8月18日,经铜化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安徽鹤柏年将其持有的铜化集团23.07%股权转让至安徽鹤源(时为安徽鹤柏年全资子公司),2020年8月18日,安徽创谷和安徽鹤源重新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后由于安徽鹤源控股股东变更为安徽楚江恒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恒创”),为了进一步明确《一致行动协议》的法律效力,楚江恒创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安徽鹤源与安徽创谷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②中安基金受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谷资本”)实际控制

  2 安徽楚江恒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7,500 65.00 有限合伙人

  3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4,250 29.50 有限合伙人

  4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0 有限合伙人

  根据中安基金的合伙协议,基金管理人为创谷资本,创谷资本同时持有创谷鼎材(GP)51%股权。创谷资本是安徽省投资集团为落实“全创改”方案和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要求,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在借鉴国内一流国有投资机构改革成功经验基础上,由省高新投公司与管理团队联合发起设立的市场化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项目包括恒烁股份(688416)、龙迅股份(688486)、大地熊(688077)、山河药辅(300452)、通源环境(688679)、华熙生物(688363)、元琛科技(688659)等。

  根据中安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基金投资(退出)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创谷资本委派3人。据此,中安基金受创谷资本实际控制。

  ③创谷资本受合肥鼎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旭信息”)实际控制

  根据创谷资本公司章程,股东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由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由于鼎旭信息直接持有创谷资本55%出资额,据此,创谷资本受鼎旭信息实际控制。

  鼎旭信息是为落实安徽省政府批准的“全创改”方案,实现设立管理团队控股的市场化、专业化基金管理公司目的,所成立的有限合伙制管理团队持股平台。根据鼎旭信息的《合伙协议》,鼎旭信息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为合伙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合伙企业全部重大事项以及合伙人大会认为有必要进行决策的任何事项,合伙人大会按照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其任何单个合伙人均无法单独对该合伙企业形成控制,因此鼎旭信息无实际控制人。由于鼎旭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故安徽创谷无实际控制人,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铜化集团,由于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故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铜化集团成立于1991年11月,是一家以化学矿山采选、硫磷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商贸物流、地产开发等为主导产业的集团型企业。

  (2)最近三年,铜化集团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公司主要从事磷肥、复合肥、尿素、硫酸钾等化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目前,我国对磷化工行业的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科技部等,负责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并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在行业监管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等,根据其监管职责分别负责化工行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磷化工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磷化工分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等。协会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4年4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

  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 2013年12月

  13 《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原农业部 2005年7月

  14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

  16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月

  近年来,影响化肥行业的主要政策可分为三类,分别为国家或地区的相关产业政策、化肥行业供给侧改革相关的去产能及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和国家对于化肥生产行业的环保及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1 《到2020年化 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 原农业部 2015年2月 到2020年实现化肥用量零增长的目标。 同时,该方案提出示范推广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液体肥料、叶面肥、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高效新型肥料,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

  2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务院 2016年5月 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对畜禽规模养殖集中区鼓励农作物种植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相结合

  3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2017年2月 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倡导绿色、生态、有机农业,同时继续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的目标

  4 《关于进一步完善化肥流通体制的通知》 国务院 2018年4月 抓好化肥生产、经营各项保障措施。铁路、交通、港口等部门要优先保证化肥及原材料的运输。化肥、磷矿石的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优惠运价

  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意见》 国务院 2018年6月 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明确要求打好三大保卫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6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2019年1月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7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2019年3月 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行业的税率由现行的10%降至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8 《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 2019年4月 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要求,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体总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

  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 2019年8月 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工)第五款:“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

  10 《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月 对在肥料使用过程中,部分肥料包装存在使用后被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的情况,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问题,提出以回收处理肥料包装废弃物为重点,立足农村实际,坚持因 地制宜、分类处置、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推进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1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 2020年12月 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

  12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 2021年3月 到2025年,显著提升磷石膏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

  1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生态环境部 2021年4月 修订肥料管理等对农业面源污染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精准施肥;完善化肥农药施用量调查核算方法,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在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14 《关于缓释肥料等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21年9月 增加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等8个新型肥料品种享受铁路优惠运价。凡具有农用化肥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经上述铁路运输列入《目录》的农用化肥,均执行农用化肥优惠运价

  15 《关于做好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21年11月 足额落实化肥生产用煤,保障化肥生产用电用气,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有序用电,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将化肥生产企业作为高能耗企业;用气高峰期尽量减少对化肥生产企业压减用气量和时间

  16 《湖北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 充分利用湿法磷酸产业基础发展湿法磷酸精制,延伸发展下游精细磷化工产品

  17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月 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促进节肥节药节水。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进粪肥还田、有机肥替代

  18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能源局 2022年4月 意见提出,严控炼油、磷铵、电石、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多措并举推进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加强化肥生产要素保障,提高生产集中度和骨干企业产能利用率,确保化肥稳定供应

  19 《要求做好 国家发改委 2023年2月 从稳定化肥生产和要素供应、提高化肥

  2023年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流通效率、积极稳妥做好储备和进出口调节、规范化肥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肥料施用水平五方面对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化肥指利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多种农作物生长所需营养元素的肥料,又称无机肥料。化肥具有养分含量高,施用量少的特点,同时肥效快,大多数易溶于水,能很快被农作物吸收利用。

  依据所含营养元素的数量不同,常见的化肥可分为单质肥料和复合肥料两类:①单质肥料是仅含一种可标明含量的营养元素的化肥,又称单质肥,常见的单元肥料包含氮肥、磷肥、钾肥:②复合肥料是含有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的两种及以上且可标明含量的化肥,又称复混肥料。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对农作物增产有重大作用,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必需品”,是“粮食的粮食”。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发展中国家通过施肥提高粮食作物单产55%~57%。而化肥对于我国粮食增长则意义更加重大,新中国成立后至今70余年间我国粮食总产量和粮食单产大幅增长,用9%的耕地养活了近20%的人口,保障了国家的粮食安全,化肥的施用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化肥极大地丰富了农业生产系统中的养分供应,为生产更多人类所需的蛋白、能量、矿物质提供了基础,显著提高了国人的营养水平。

  作为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的农业生产物资之一,化肥产业迅速发展。通过施用肥料,农作物产量会出现增长,因此当肥料增产效果出现下降迹象后,农业种植户往往选择增加肥料施用量,以实现增产,但当施用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土壤微生物生态链会受到破坏,肥料增产效应进一步下降,最终会导致肥料过度施用,甚至是环境污染。为此,国家倡导科学施肥,改变盲目施肥的习惯,原农业部于2015年制定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提升肥料利用效率,2015年到2019年,逐步将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自此化肥施用量一改之前持续增长的态势,从2016年开始持续下降。

  磷(Phosphorus),是第15号化学元素,符号P。磷元素广泛存在于生物体和自然界中,是重要的作物营养元素,是构成基础化工和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元素。磷矿石是目前唯一可以大规模开采使用的磷资源,是工业生产中的重要磷源。

  磷化工产业链的上游主要为磷矿石,磷矿石是稀缺性的非金属矿产,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不可重复利用的特性;磷矿石通过湿法和热法工艺制备得到磷酸,湿法磷酸经过净化得到精制磷酸(PPA);下游为磷酸盐、磷肥等产品,下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农业、新能源、养殖、精密电子、食品及医药等行业。

  磷肥是以磷矿为原材料生产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的化肥,主要作用在于促进植物根部发育,施用季节较为固定,一般是以春秋两季,种植玉米、小麦、棉花等大田作物初期使用。在化肥产业链中,磷肥一部分作为复合肥的原材料使用,一部分作为终端产品,直接施用于农作物。

  磷肥按照磷含量的高低可以分为低浓度磷肥和高浓度磷肥。低浓度磷肥是较早应用的磷肥,主要包括过磷酸钙(SSP)和钙镁磷肥(FCMP)两类;高浓度磷肥是指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在20%以上的磷肥,包括磷酸一铵(MAP)、磷酸二铵(DAP)、重钙(TSP)、硝酸磷肥(NP)等。

  磷酸一铵作为高浓度磷肥,主要用于加工生产各种不同的氮、磷复合肥;磷酸二铵作为高浓度磷肥,可作基肥、追肥和种肥。其中,纯度更高且杂质更低的工业级磷酸一铵,可作为新能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前驱体磷酸铁的重要原料之一。目前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已经占据了我国主要的磷肥市场,合计市场份额占比达到85%以上,是磷肥的主流产品。

  中国是全球重要的磷肥生产国和消费国,磷肥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云、贵、川、鄂等磷矿石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我国磷肥产能(折P2O5)为2,470万吨,2017年以后,受环保政策和磷肥行业供给侧改革影响,磷肥行业内部分工艺差、成本高、污染大的生产企业逐渐淘汰退出,磷肥产量逐步下降。国内磷酸一铵产量由2017年的2,315万吨降至2022年的1,022万吨,下降56%;磷酸二铵产量由2017年的1,753万吨降至2022年的1,259万吨,下降28%。

  根据中经视野统计,截至2022年7月,我国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有效产能分别为1,800万吨、2,000万吨。我国磷肥行业正在逐步经历去产能化,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能集中度总体保持增长,前十名企业有效产能占比分别由 2016年的46%、78%增加至2021年的57%、95%。随着我国大力推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并相继发布“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三磷整治”“双碳”目标等一系列政策,化肥及化工行业逐步实现绿色发展、转型升级,行业整体的竞争格局持续改善。

  2014年以来,我国磷肥施用量持续下滑,由2014年的845.34万吨下降至2021年的627.15万吨,创近年来新低,主要原因系2015年国家发布《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以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为发展目标,大力推进新型肥料发展,控制传统化肥施用量。

  2017至2020年,国内磷肥价格处于震荡调整态势,磷肥价格最低点在2017年,最高点在2020年。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17年至2020年,肥料级磷酸一铵市场均价分别为1,877元/吨、2,200元/吨、2,032元/吨和1,869元/吨;磷酸二铵市场均价分别为2,371元/吨、2,608元/吨、2,517元/吨和2,209元/吨。

  2020年至2021年,基于保障粮食安全等因素,化肥下游需求的持续增长,再叠加全球新增供给有限且存量产能供应受限,供需持续偏紧态势助推磷肥价格一路上涨。国内需求方面,国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保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同时受国内春耕旺季的影响,国内化肥市场景气度明显提升。

  2022年,受货源紧张、成本助推等利好因素下,价格整体呈上行走势。截至2022年12月,肥料级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国内市场均价分别达到3,479元/吨、3,729元/吨。

  磷酸的化学式为H3PO4,是一种常见的无机酸,是中强酸。磷酸是磷产业链重要的中间环节,根据生产工艺不同可以分为热法磷酸与湿法磷酸,根据纯度及杂质含量不同可以分为工业级磷酸、食品级磷酸、电子级磷酸。

  热法磷酸纯度高,制备以黄磷为原料,黄磷采购价格高、耗电量大、环境污染大,政策已限制了新建黄磷产能的建设。

  湿法磷酸纯度较低,但能大幅降低磷化工的单位产值能耗和生产成本,并减少精细磷化工产品的环境污染,相比热法磷酸具有较大优势。以往,湿法磷酸由于含杂质较多,一般用于制造磷肥。如要获得电子、食品级磷酸或制取精细磷酸盐,需要对湿法磷酸进行提纯净化,湿法磷酸经净化工艺提纯后可得到精制磷酸(PPA)。随着国内湿法磷酸企业提纯、净化技术不断进步与完善,精制磷酸(PPA)与热法磷酸的品质差异化逐渐缩小,产品替代性增强。

  2016-2021年我国精制磷酸(PPA)产能、产量整体呈上升趋势。据中经视野统计,2016年至2021年,我国精制磷酸(PPA)产能由124万吨增加至160万吨,产量由70万吨增加至129.5万吨。

  精制磷酸(PPA)按照用途及性能不同可分为工业级、食品级和电子级,同时用于生产钠、钾、钙、铁、锂等精细磷酸盐,在新能源、精密电子、医药及食品等领域应用广泛。随着国内湿法磷酸提纯净化技术的逐渐发展,下游磷酸盐企业基于成本方面考虑,更多趋向于采购价格更低的精制磷酸(PPA)来代替热法磷酸,精制磷酸(PPA)需求量不断增加。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政策补贴逐步退坡,磷酸铁锂凭借成本低、安全性能好等特点被动力电池企业重视,新增电动汽车市场规模将显著拉动磷酸铁锂需求。磷酸铁锂的核心生产材料为磷酸铁,而磷酸又是磷酸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原料之一。因而,新能源行业的爆发增长,为磷化工生产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复合肥是含有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的两种及以上且可标明含量的化肥,又称复混肥料。复合肥产品可同时提供多种营养元素,并能提高作物产量、改良土壤、减轻农业面源污染、肥料利用率高。复合肥的有效成分,一般以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来表示。复合肥除具备单质化肥的优点外,还在多个方面优于单质化肥,具体如下:

  (1)多数复合肥是根据区域土壤养分情况、农作物需肥比例等配置而成,可同时供应农作物氮、磷、钾三种主要营养元素中的两种或三种及其他中微量元素,有利于养分高效吸收;

  (2)相对于传统的单质肥尿素(氮含量为46%),复合肥的氮含量一般在15%到25%左右,施用复合肥可减轻长期施用以氮肥为主的单质肥造成的土壤板结、肥力下降、水质污染等不利影响;

  (3)造粒后的复合肥与粉状或结晶状的单质肥料相比,结构紧密,养分均匀释放,肥料稳而长。复合肥吸湿性小,不易结块,便于储存和施肥。

  近十年来,我国复合肥施用量增速显著高于氮肥、磷肥以及化肥总施用量的增速,复合化率平稳提高,表明随着科学施肥、平衡施肥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复合肥越来越得到农民的认同。1980年我国化肥复合化率仅为2.1%,1990年提高到13.2%,2000年提高到22.1%,2020年达到42.30%,而国际复合化率平均水平为50%,发达国家复合化率为70%~80%,我国化肥复合化率水平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科学施肥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复合化率仍将长期保持上升趋势。

  从复合肥产品成本构成来看,用作原材料的氮磷钾三大基础肥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接近90%,对复合肥产品成本及销售价格影响重大,因此复合肥的价格波动与单质肥的价格同向波动。2019年至2020年,受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弱影响,复合肥整体价格呈波动下行趋势。2021年以来,在煤炭、氮肥、磷肥、钾肥等原材料成本上涨的支撑下,复合肥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022年上半年受国际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行业景气度上升带动产品价格上升,但下半年随着美联储加息及国内农需进入淡季,复合肥价格快速冲高回落。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复合肥的施用,我国化肥复合化率增长较快,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升级,未来我国化肥复合化率将不断提升。

  化肥行业是关系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基础性行业。目前国内的化肥产业发展已较为成熟,市场参与企业较多。根据产品类型,化肥主要可分为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等。由于国内磷矿资源相对丰富以及天然气供给市场相对充裕,磷肥、氮肥市场的参与企业较多,市场竞争相对激烈;而我国钾矿主要依赖进口,钾肥市场参与企业相对较少,主要系青海盐湖和国投罗钾两家企业。

  磷是一种重要的、难以再生的非金属矿资源,以磷资源为原料可以生产众多的磷化工产品。磷化工行业是指以磷矿石为原料,通过化学方法将矿石中的磷元素加工成为产品的化工子行业,其基础原料主要是磷矿石和硫磺。目前我国磷矿石下游主要应用于磷肥,消费占比超70%,其次为黄磷和磷酸盐。

  中国是全球重要的磷肥生产国和消费国,磷肥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云、贵、川、鄂等磷矿石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在磷肥的消费结构上,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市场占比达到85%以上,是现阶段最主流的磷肥产品。在2015年出台的磷肥零增政策下,磷肥及磷酸产业链多年疲软,经多年去产能,行业集中度提升。根据百川盈孚数据显示,2021年磷酸一铵CR10为57.6%,磷酸二铵CR10为87.1%,2016年磷酸一铵CR10为36.6%,磷酸二铵CR10为69.2%,集中度均有提升。我国主要的磷酸一铵生产企业有湖北祥云、新洋丰、云天化、川发龙蟒等,主要的磷酸二铵生产企业有云天化、贵州开磷、贵州瓮福、湖北宜化、六国化工等。

  近年来,受益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对磷酸铁锂的需求大幅提升,未来磷化工市场结构将从传统磷肥、农药逐步向精制磷酸、工业级磷酸一铵等精细磷化工产品延伸。

  相比其他化肥,我国复合肥市场起步较晚,中小规模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产能集中度较低,暂未得到充分整合。另外,我国农业生产以小型农户居多,由于其分布较为分散,导致我国复合肥需求也较为分散,且存在地区性差异。目前我国排名前十的复合肥企业市场占比约为20%~30%,单个企业市场占有率不到10%,尚未形成一家或多家企业垄断的市场格局。除公司外,复合肥行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云天化、新洋丰、司尔特、云图控股、芭田股份、湖北宜化、史丹利等。受政策导向、环保监管要求和供给侧改革行业去产能影响,未来化肥行业内生产规模小、生产成本高、产品质量差、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行业集中度有望不断提高。

  公司是华东地区磷复肥和磷化工一体化专业制造的大型企业,拥有磷酸一铵产能30万吨/年、磷酸二铵产能64万吨/年、尿素产能30万吨/年、复合肥产能15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2020年全年公司磷肥产量(折P2O5)约为46.8万吨,全国排名第83。

  2王莹,方俊文,王焕喜,李博.2020年我国磷复肥行业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J].磷肥与复肥.2020,(6):1-8.

  3原文中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是铜化集团中唯一的磷复肥生产企业,故使用该排名作为公司磷肥产量(折P2O5)在行业中的排名。

  云天化是化肥、玻璃纤维、聚甲醛等产品的生产商,也是中国最大的磷矿采选企业,拥有肥料及现代农业、磷矿采选、精细化工和商贸物流四大板块业务。截至2022年末,云天化总资产为532.23亿元,化肥总产能887万吨/年,其中磷肥产能为555万吨/年、复合(混)肥产能132万吨/年、尿素产能200万吨/年,是国内产能最大的磷肥生产企业之一。

  湖北宜化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湖北宜化集团的核心子公司,于1996年8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湖北宜化主营化肥、化工产品,截至2022年末,湖北宜化总资产196.67亿元,拥有尿素产能为156万吨/年,处于行业前列,磷酸二铵产能为126万吨/年,市场占有率位列全国第四。

  司尔特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磷复肥、缓控释肥料、专用测土配方肥、生态肥料、有无机肥料及新型肥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上市公司,拥有安徽宁国、宣州、亳州及贵州开阳四大化肥生产基地与宣州马尾山硫铁矿山、贵州开阳磷矿山。截至2022年末,司尔特总资产69.43亿元,拥有三元复合肥、磷酸一铵产能225万吨/年。

  新洋丰主营业务是磷复肥、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现代农业产业解决方案提供业务。截至2022年末,新洋丰总资产为168.39亿元,拥有各类高浓度磷复肥产能约990万吨/年,磷矿石产能90万吨/年,磷酸铁5万吨/年,配套生产硫酸280万吨/年、合成氨30万吨/年、硝酸15万吨/年。

  云图控股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2011年1月18日,云图控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云图控股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复合肥的生产和销售,并沿着复合肥产业链进行深度开发和市场拓展,现已形成复合肥、联碱、磷化工及调味品(食用盐及川菜调味品)等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截至2022年末,云图控股总资产187.05亿元,拥有复合肥产能550万吨/年,农业级磷酸一铵产能43万吨/年,工业级磷酸一铵产能10万吨/年。

  阳煤化工于2012年10月上市,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2022年末,阳煤化工总资产247.27亿元,主导产品为尿素,2022年全国尿素产量约为5700万吨,环比上年增长200万吨,增幅达到3.6%,其中阳煤化工2022年尿素产量为218.07万吨,约占国内产量的3.82%。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从事磷肥、复合肥、尿素、硫酸钾等化肥产品以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可靠的产品质量、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受到行业和客户的认可,积累了一定的品牌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成功注册256件商标,其中,“六国”、“淮海”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全国均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受市场认可和广大用户喜爱,具有一定的品牌溢价。

  化肥行业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均属于大宗物资,运输量大,对运输能力要求高。公司本部坐落于长江沿线,直通湖北宜昌磷矿供应地,并拥有铁路专用线,与沪铜、宁赣、合蚌线相连,铜陵至九江至武汉的沿江铁路已全线开通,便利的交通条件,降低了公司的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成本。

  同时,安徽地区拥有亚洲地区最为丰富的硫酸资源,使公司具备“酸肥结合”的生产要素禀赋优势;通过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等原料的内部自产自供,汽电联动及石膏渣场淋溶水回用等举措,也使得公司循环经济与规模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公司的区位优势为公司带来较强的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建设,公司形成了覆盖全国,较为完善的国内市场销售网络,有效终端销售网点约1.7万个,在弱市行情时能够有效发挥营销优势,具有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抵御弱市行情的能力。同时,公司依托主导产品“六国”的品牌影响力和渠道网络优势,不断推进品牌营销、会议营销、终端直销、农场直达等全方位立体营销模式,实施“新品+差异化”的营销策略,构建了“经销商+直销商”的客户体系,并结合新产品的不同定位深入进行精准营销,营销优势得到不断巩固和提升。

  从生产工艺来看,公司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引进国外技术和装备,多年来经过消化吸收、不断发展和技术创新,目前拥有三套湿法磷酸生产线,多套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复合肥生产线,湿法磷酸及磷复肥生产工艺技术较高。公司萃取净化法“湿法磷酸净化及磷酸盐装置”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化示范项目,工业磷酸一铵产品质量优秀,精制磷酸应用于电池原料行业,可取代能耗高的热法精制磷酸。

  从研发技术来看,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技术,自主开发了一系列专利技术,包括:“一步法二水-半水法磷酸工艺”、“大宗工业固废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技术”、“低品位磷矿资源化利用及高效浸提制磷酸技术”、“新型减施增效复合肥产品开发”、“磷矿伴生超低碘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等。同时,公司面向市场需求进行自主研发与产学研合作研发,成功开发了“六国网”、“硫时代”、“亲亲水溶肥”、“六国安辛”、“沃尔田”、“香满福”等10大类100多个品种的磷复肥产品,形成可满足各类作物全程营养需求的磷复肥系列产品。

  公司所处化肥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需要大量运营资本维持公司的日常运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化肥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外,公司还需要保持足够的营运资金以维持公司日常运转。为适应在国家化肥零增长的政策指导下,国内化肥市场持续深入的供给侧改革,以及行业日益增强的环保政策压力,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产品结构升级调整,推进新产品研发与销售,深入推行各类环保举措,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应对行业竞争,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但相对公司的改革速度,公司资金实力相对薄弱,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融资等方式补充运营资本,使得公司负债规模不断扩大,财务负担较重,财务费用支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发展空间。

  公司已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式,组建了稳定的研发团队与管理团队,基本能够满足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对高端磷化产品具备扎实专业功底和丰富行业经验的高端人才的需求将日益增加。长期来看,公司目前的高端人才储备相对不足,需要加大高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未来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公司是华东地区规模较大的磷复肥和磷化工一体化专业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磷肥、复合肥、尿素、硫酸钾等化肥产品以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磷酸一铵、磷酸二铵、NPK复合肥、尿素、磷酸等。目前,公司拥有磷复肥行业主流品牌“六国”、“淮海”等品牌,以及“六国网”、“硫时代”、“亲亲水溶肥”、“六国安辛”、“沃尔田”、“香满福”等10大类100多个品种的磷复肥产品,形成了可满足各类作物全程营养需求的磷复肥系列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

  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是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安徽省土壤肥料工作先进集体,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磷化工绿色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长江经济带磷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四大技术创新平台,通过不断的研发积累,逐步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309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

  公司拥有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目前拥有三套不同的湿法磷酸生产线和多套DAP、MAP、NPK生产线,湿法磷酸及磷复肥生产工艺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的“萃取净化法”湿法磷酸净化及磷酸盐装置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化示范项目,其采用湿法净化工艺的精制磷酸(PPA),可取代传统的高能耗热法精制磷酸,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精密电子、医药及食品等领域;公司的工业级磷酸一铵可作为新能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前驱体磷酸铁的重要原料之一,亦可应用高端水溶肥、工业消防类等领域,产品质量处于同行业前列。此外,公司的 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引进瑞士卡萨利15.0MPa氨合成技术,使用深冷空气分离制氧、多元料浆加压气化、宽温耐硫变换、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和液氮洗精制合成气等工艺,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近年来公司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开发了一系列专利技术,其中“一步法二水—半水法磷酸工艺”、“大宗工业固废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技术”、“低品位磷矿资源化利用及高效浸提制磷酸技术”、“新型减施增效复合肥产品开发”、“磷矿伴生超低碘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等,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磷肥(包括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复合肥、尿素、硫酸钾等化肥产品以及磷酸、氨水等精细化工产品,公司主要产品的情况如下:

  磷肥 磷酸一铵(MAP) 白色粉状或颗粒;含磷量高,水溶性强,速溶高效;①肥料级磷酸一铵,主要直接用于磷肥及复合肥;②工业级磷酸一铵,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前驱体、消防阻燃材料、高端水溶肥 57%磷酸一铵

  磷酸二铵(DAP) 灰白色或深灰色颗粒;高浓度的速效肥料,适用于各种作物和土壤,特别适用于喜氮需磷的作物,可用作基肥或追肥 61%磷酸二铵

  复合肥(NPK) 灰白色颗粒;可用于各种作物的底肥和追肥,适用范围广;化学合成,喷浆造粒,通用型和专用型配方齐全 高浓度复合肥

  尿素 白色颗粒;可用于各种作物的底肥和追肥,适用范围广;养分稳定,含氮量高,速溶高效 46%尿素

  硫酸钾 白色粉末;水溶性钾肥,特别适用于葡萄、马铃薯等忌氯喜钾的经济作物 50%硫酸钾

  磷酸 无色透明粘稠状液体;磷化工产业链重要的中间环节,其中精制磷酸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精密电子、医药及食品等领域 45%/75%/85%磷酸

  氨水 氨的水溶液,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主要用于生产硝酸、尿素和其他化学肥料 氨水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磷矿石、硫磺、硫酸、原料煤等。公司所需原材料境内供应充足,基本系境内采购,其中,磷矿石主要采购自贵州、湖北宜昌等地;硫磺主要向当地经销商进行采购;硫酸主要采购自安徽铜陵等地;原料煤主要采购自我国大型煤炭集团。

  化肥行业具有生产规模化、生产工艺流程标准化等特点。公司每月根据原料需求量建立库存检查机制,达到订购点时实施采购作业。采购计划根据市场供需、采购周期、库存情况以及生产要求编制,并报请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向不同供应商询价,后续进行比价、议价,最终选定供应商。

  为了规范采购流程,控制采购物资质量,公司制定了《大宗原料及小化工产品采购管理规定》《大宗原料储备定额管理规定》《物资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合同管理规定》《采购和付款业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和程序文件,对公司采购过程实施控制,以确保采购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并有效控制公司生产成本。

  对于公司对外销售的普通产品,公司主要进行流程式、规模化的不间断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换产。化肥生产设备往往系规模化大型设备,换产时会生产部分过渡产品及废渣。过渡产品系有效成分、品级与目标产品不同的化肥产品,过渡产品的产生后需经处理流程方可达到标准,浪费了生产时间,增加了生产成本。公司通过保持连续稳定的长周期运行,能够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环保、安全的高度可控。

  订单式生产主要是指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来进行生产安排,订单式生产主要面向海外订单,主要原因系海外订单所需的产品品级和成分与国内主流产品存在差异。例如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6-20-00”的NPK复合肥,与公司正常生产的复合肥养分比例差异较大,公司收到订单后,进行一次性生产。

  由于化肥行业终端用户主要为小型农户,分布较为分散,采购体量较小,决定了公司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种植大户和农场零售等直销方式为辅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直销模式主要系以乡镇为区域,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国营农场等大客户零售。公司开展针对大型客户的零售有利于拓展细分市场,增加公司收入,了解终端客户需求。随着化肥渠道网络下沉、农村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化经营以及互联网的发展,为更好地服务基层用户,近年来公司加大了终端网点和大户的直销商销售。

  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在区域市场内选择具有一定资金实力、销售能力和推广能力的经销商,由经销商通过其自身控制的基层网点将产品销售至最终端农户。优质经销商为了促进其最终销售的实现,也会为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同时部分经销商还会为终端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在经销商尚未布局的区域市场,公司会自主进行基层网点开发,通过自主开发的基层网点进行销售,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农户,通过该种方式,公司能够压缩经销商层级,减少流通环节的成本。目前,公司销售区域已覆盖全国除西藏、台湾、港澳之外的其它所有省、市、自治区,形成了覆盖全国较为完善的国内市场销售网络,并拥有一批忠诚度高、资金实力强、网络健全的经销商队伍,有效终端销售网点约1.7万个。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积极推进“大营销”策略。通过将职能相近、专业相通、业务交叉的单位部门进行整合或撤并,相同的业务得以集中统一规划管理,持续推进“大营销”的经营策略,更好发挥品牌和规模优势,加速营销模式变革。

  公司的研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研发以及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产学研合作。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以及创新激励机制,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思想,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外部引进等方式,在创新研发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公司核心技术情况具体如下:

  1 瑞士卡萨利15.0MPa氨合成技术 采用深冷空气分离制氧、多元料浆加压气化、宽温耐硫变换、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和液氮洗精制合成气等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用于制造合成氨 技术成熟

  2 新型减施增效复合肥生产工艺 采用锌元素螯合技术和硼砂助溶技术为核心的NPK-ZnB新型肥料生产工艺,有效地解决了复合肥中微量元素不均匀性和化学拮抗问题,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用于制备养分含量均匀、利用率高的中微量元素复合肥 技术成熟

  3 车用尿素装置及新产品研发技术 通过对尿素熔融液蒸发切循环系统、废氨水回收处理装置等进行优化改进,提高车用尿素品质与质量 用于制造车用尿素 技术成熟

  4 湿法磷酸提质增效高值化关键技术 开发了湿法磷酸梯度生产技术、湿法磷酸大粒径二水石膏生产技术、一步法二水-半水湿法磷酸制备技术,以中低品位磷矿生产出高品质磷酸、高值化大粒径二水石膏和 α-半水石膏,显著提高了湿法磷酸生产效率和磷收率。总体水平国际先进,磷收率、石膏残磷量技术指标国际领先 用于生产湿法磷酸 技术成熟

  5 清液型水溶肥料产品开发技术 通过研究无机盐相平衡,设计液体水溶肥原料配方,制备高浓度的大量元素水溶肥、中量元素水溶肥和微量元素水溶肥,总体水平国内领先 用于制造液体水溶肥 技术成熟

  6 电子级双氧水生产技术 采用RO膜分离提纯技术制备HP-2电子级双氧水,总体水平国内领先 用于制造电子级双氧水 技术成熟

  7 煤浆浓度提升系统节能降耗技术 采用粒度级配技术和新型复配添加剂,将气化制浆工序煤浆浓度由59%提升至62%,提高气化炉的产汽率,降低煤耗,总体水平国内领先 用于合成氨生产装置 技术成熟

  8 低温甲醇洗尾气中二氧化碳回收技术 通过直接转化吸附一体化-两级液化-干燥净化工艺,充分回收尾气CO2气体,制备工业级或食品级CO2产品,其吨产品运行电耗比传统单级液化工艺低15-20%左右,总体水平国内领先 用于合成氨生产装置 技术成熟

  9 碳酸二甲酯产品开发技术 以原合成氨尿素装置煤气化出口粗煤气为原料,通过净化处理后提取煤气中纯CO,然后以CO、甲醇和氧气为原料,生产工业级或电子级碳酸二甲酯产品,总体水平国内领先 用于合成氨生产装置 技术成熟

  10 湖北六国转型升级和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技术 采用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工艺生产湿法磷酸,在此基础上开发精制磷酸、电子级磷酸铁锂、高端阻燃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其技术国内领先 用于新能源新材料 技术成熟

  上述核心技术均是公司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生产实践的成果,为公司不断扩充产品种类,丰富产品类型,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15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677.38 办公、其它 六国化工 无

  2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34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4,422.49 办公、其它 六国化工 无

  3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35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734.93 其它 六国化工 无

  4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36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5,918.02 办公、其它 六国化工 无

  5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37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676.70 办公、其它 六国化工 无

  6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38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1,493.64 其它 六国化工 无

  7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39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12,317.38 其它 六国化工 无

  8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40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665.26 办公、其它 六国化工 无

  9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41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11,069.08 办公、其它 六国化工 无

  10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42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320.33 办公 六国化工 无

  11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43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2,997.69 办公、其它 六国化工 无

  12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44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243.13 其它 六国化工 无

  13 铜房权证铜官山区字第2001004445号 铜官山区铜陵市铜港路 8,189.14 其它 六国化工 无

  14 鄂(2021)当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256号 玉泉街道办事处岩屋庙村 8,773.07 工业 湖北六国 抵押

  15 鄂(2021)当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239号 玉泉街道办事处岩屋庙村 14,227.78 工业 湖北六国 抵押

  17 鄂(2021)当阳市不动产权第0002311号 玉泉街道办事处岩屋庙村 7,010.24 工业 湖北六国 抵押

  18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7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7,488.06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19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2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4,908.14 办公 中元化肥 无

  20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0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9,257.04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1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3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7,074.36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2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5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5,453.05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3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1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1,617.75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4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9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1,292.20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5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6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907.87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6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5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122.65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7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1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7,488.06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8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4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17,506.07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29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21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3,657.23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30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8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1,469.99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31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2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2,682.92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32 皖(2022)宿州市不 动产权第0062820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 侧金江路南侧 756.93 工业、交通、 仓储 中元化肥 无

  33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3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899.16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34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4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341.02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35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0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2,808.12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36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9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501.60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37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07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1,110.04 工业 中元化肥 无

  38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6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1,786.74 集体宿舍 中元化肥 无

  39 皖(2022)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818号 宿州市金泰路东侧金江路南侧 227.64 工业、交通、仓储 中元化肥 无

  除上述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外,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未办妥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1 六国化工 27,599.54 六国化工因相关房屋建筑物年代久远,加之以前信息管理技术与手段的落后,存在部分房屋施工、竣工及验收等资料遗失现象,未能办理相关权证

  2 鑫克化工 655.46 鑫克化工、国星化工因生产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权为向六国化工租赁取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之规定,房屋应当与其所附土地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故鑫克化工、国星化工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不能办理相关权证

  4 中元化肥 1,050.59 中元化肥尚未办妥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系新建的复合肥库棚,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5 国泰化工 2,672.46 部分房屋建筑物建设资料不齐备,尚未能办理相关权证

  6 湖北六国 1,842.24 部分房屋建筑物建设资料不齐备,尚未能办理相关权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办妥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35,858.09万元,占公司固定资产的比例为16.59%,占比较小。针对上述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产,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房屋主管部门已出具了证明,具体如下:

  (1)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证明,证明六国化工、国星化工、鑫克化工的未办证房产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可能被强制拆除、强制搬迁以及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且不会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而受到本单位的行政处罚;

  (2)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经开中心已出具证明,中元化肥投资建设的复合肥钢构库棚已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暂未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3)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证明,证明国泰化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产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可能被强制拆除、强制搬迁以及其他影响公司正常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且不会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而受到本单位的行政处罚;

  (4)当阳市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证明,证明湖北六国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产权属清晰,不影响湖北六国正常使用,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 (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8760号 颍上县循环园区纬六路南侧、纬八路北侧 出让 98,146.00 2066.8.23 工业用地 国泰化工

  12 (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8761号 颍上县循环园区纬六路南侧、创业大道西侧 出让 91,898.00 2066.8.22 工业用地 国泰化工

  13 (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8762号 颍上县循环园区纬六路南侧、创业大道西侧 出让 67,956.00 2066.7.4 工业用地 国泰化工

  14 (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8763号 颍上县循环园区纬八路北侧、创业大道西侧 出让 63,566.00 2066.7.4 工业用地 国泰化工

  截至报告期末,六国化工及其控股公司共拥有专利权309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专利权”。

  截至报告期末,六国化工及其控股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256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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